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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降价政策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县域内所有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包括金税盘、税控盘等)销售价格,以及与之相关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标准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或变相收费。

二、规范服务收费行为

提供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的单位,应遵循“自愿有偿、质价相符”的原则,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与双方权责。严禁强制服务、捆绑销售或只收费不服务。服务内容应确保税控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三、加强价格监管与自查

县物价局将联合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相关服务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对拒不执行降价政策、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四、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各纳税人如发现价格违规行为,可保留相关证据,并通过12315平台或向县物价局(联系电话:XXXX-XXXXXXX)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相关单位须高度重视,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巴马瑶族自治县物价局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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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2 0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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